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膏霜類化妝品的種類較多,它們的主要功用是為了滋潤、保護皮膚。膏霜類的基質是一種乳膠體(或乳劑),它們是由水與油(蠟)經乳化劑乳化作用形成。膏霜類的乳膠體可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水包油”(O/w)型,如雪花膏(霜)、粉底霜、乳蜜等;另一種是“油包水”(w/o)型,如冷霜(亦稱香脂)、清潔膏、按摩膏、夜霜等。
1、膏霜類化妝品基質情況:
基質常用的“油”類原料有:礦物油(如石蠟油、凡士林、石蠟凍)、植物油(如硬脂酸、橄欖油等)、精制羊毛脂及其衍生物、蠟類(如石蠟、地蠟、鯨蠟、蜂蠟等)、十六醇、十八醇等。“水”類原料中主要是水與甘油或其他增濕劑。使用的乳化劑有陰離子型、陽離子型,非離子型和兩性型表面活性劑。
這類制品中所用的油脂性原料因其質量不同而氣息相差很大,如工業品蜂蠟、十八醇、硬脂酸等油脂氣息較重,劣質的羊毛脂常有特殊的臭氣;常用的乳化劑,如司本,帶有油酸氣息,三乙醇氨則為氨樣刺激性氣味等;營養霜中的添加物異味更強,主要有藥草氣(當歸、人參)腥氣(珍珠)等。
2、膏霜類化妝品對香氣的要求:
膏霜類化妝品的基質大部分分為白色,常帶有一些輕微的脂蠟氣息。因此,在加香用的香精中,除了要選用對皮膚較為安全者外,應盡量避免使用深色和少用脂蠟香的香料,少用或不用易導致膏霜基質乳膠體穩定性遭到破壞的或影響添加物性能與其使用效果的香料。
由于膏霜類制品的加香溫度在50℃左右,因此在香精試樣配得后,宜于50℃存放一定時間,觀察其色澤及香氣有無大變化;在進行加香測試來確定是否適合。
3、關于膏霜類香型和添加量:
可用于膏霜類化妝品用香精的香型也是較多的,幾乎所有香水香型都可以用于膏霜類化妝品,但容易導致嚴重變色的香型宜少選用。潤膚霜以輕型的新鮮清香為宜,如茉莉、鈴蘭和蘭花等。一般膏霜類化妝品的加香量為0.5%-1.0%,營養霜應為1.0%或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