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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妝品的加香(perfuming)
化妝品的加香是為了掩蓋產品中某些成分的不良氣味,使產品增添美感。化妝品中的香精除了必須與加香制品的香型,檔次相一致外,還要考慮到所用香精對制品質量及使用效果的影響,對使用者身體的影響,以及香精中許多不穩定的成分,在周圍環境中的變化和產生的后果等,因此應注意化妝品加香的要求。
不同類別的化妝品其組成的基質差別很大,對加香的要求也有很大不同。下面就簡單歸類說明化妝品的加香。
1.乳化體類(乳液,霜類)化妝品的加香
乳化體類化妝品主要是由油脂,蠟和水經乳化劑乳化而成,多數產品呈淺色或乳白色。乳化類化妝品香氣優雅迷人,主要對皮膚起保護,滋潤等作用。因此在加香時要注意:
①選擇的香型必須與化妝品的的香型調和,并能掩蓋油脂原料的臭氣;
②盡量選用不變色的,淺色香原料調配香精;
③在選定香料的成分和用量時應注意它們對化妝品酸堿性的影響;通常如吲哚,丁香酚,異丁香酚,香蘭素,橙花素,洋茉莉醛,大茴香醛等在堿性條件下易變色的香原料應盡量不用或少用。
④選擇刺激性低,穩定性高的香料。如丁香酚,長期使用會使皮膚發紅;安息香酯類對皮膚有灼熱感;苯乙醇對皮膚有硬化及起皺作用;大多數醛類,萜類化合物對皮膚刺激性較大;樹脂浸膏類對皮膚毛孔有阻塞作用等,這些香料應盡量不用或少用。可大量選用醇類,酯類等香料使用在該類化妝品的香精配方中。
⑤此類化妝品的加香溫度約在50℃左右,因此在香精試樣配好后,宜于50℃存放一定時間,觀察其色澤和香氣有無大的改變。
2.油蠟類化妝品
油蠟類化妝品大多用礦物油,植物油和動物油脂配制而成,包括唇膏,口紅,發蠟等。此類產品一般色彩艷麗,香氣濃郁,主要起滋潤,美容等作用,所以在加香中應注意:
①選擇在油脂中溶解性較好的香原料,避免日久變混濁,縮短使用壽命;
②由于所用油脂,蠟類本身具有一定的定香作用,因此對香精的定香要求不高;
③宜選用香氣濃郁的,能掩蓋油脂不良氣息的香精;
④唇膏,口紅中的香精應是無刺激性,無毒性的食品級香精;
⑤易析出結晶的固體香精不宜使用。
3.粉類化妝品的加香
粉類化妝品一般由填料,色粉,油脂,蠟配制而成,主要有香粉,爽身粉,胭脂等。這類產品粉質細膩,香氣較為持久,因此要注意粉質細度,顆粒結構,吸附性等因素,對香料或香精的香氣揮發,擴散和穩定性的影響。
①粉粒之間的空隙多的產品,不宜采用遇光易變色和易氧化變質的香料;
②由于與空氣接觸面積大,香料極易揮發,因此香料中對定香劑要求極高,用量較多;
③常用沸點高,持久性好,不易受空氣氧化,對人體皮膚無光敏和刺激作用(尤其是兒童用的制品)的香料,如天然芳香浸膏,動物性香料,硝基麝香,香豆素,洋茉莉醇,肉桂醇,丁香酚,紫羅蘭酮等。
④注意不同粉料對香精的選擇性吸附可能會引起香氣平衡的破壞。
4.香水類化妝品的加香
香水類化妝品主要是由香精,乙醇和蒸餾水配制的,有時也會加入抗氧劑,殺菌劑,等其它添加劑。此類產品有香水,花露水,古龍水,化妝水等,要求香氣幽雅,細膩,透明度高。因為組成簡單極易暴露香精本身的缺陷,所以此類香精的調合要求較高。選擇的香原料既要有好的揮發性,又要有一定的留香能力;要求溶解度較高,不宜采用含蠟量高的香原料。
5.液洗類化妝品的加香
液洗類化妝品主要包括香皂,香波,浴液等,主要起洗滌,去污和去臭的作用。因其主要原料為堿性較強的表面活性劑,所以不宜采用對堿不穩定的香原料;香精應能掩蓋油脂等原料的氣味,并與加香制品的物理,化學性能相適應,如淺色制品對香精色澤的要求,透明制品對香精溶解性的要求等;當然香原料對皮膚,毛發和眼睛的無刺激性也是十分重要的。
6.牙膏的加香
牙膏是清潔人體口腔的產品,其主要原料有摩擦劑,粘合劑,表面活性劑等。牙膏香精的香原料應是無毒,無刺激性的食品級香料。香精配方中一般不另加定香劑,為了保證用后口腔清涼,芳香,在香精配方中薄荷腦的用量較高,通常要占到20%~30%。
(二)食品的加香
食品的加香是為了使加工過的食品味美香甜,接近天然食品的風味,符合人們的生活習慣,促進食欲。因此食品香精除了必須與食品的種類,形態,加工工藝相適應外,還要考慮到所用香精對產品風味,口感的影響,對人體安全無副作用,與其它食品添加劑的適應;同時還應考慮到食品香精中的不穩定成分,在加工過程中會發生氧化等反應,導致食品香氣與原香精香氣的差異,輕則影響產品的質量,重則對人體產生毒副作用,所以食品的正確加香是十分重要的。
不同的食品,其組成和生產工藝差別很大,對加香的要求也不相同。下面簡單介紹一些常見食品的加香。
1.食品的加香
糖果通常要求香氣濃郁,好聞。雖然不同糖果的原料,生產工藝不同,但是在加香中都應注意:
①選擇的香型必須與糖果所需的的風味一致;
②選擇的香精要適合不同的生產工藝和條件;如硬糖的加工溫度較高,需用耐高溫的濃縮香精;水果糖酸里帶甜,PH值偏低,應注意香精對酸堿度的適應性。
③特殊的糖果香精應具備特定的效果;如止咳糖,薄荷糖等糖中的香精除了要求甜潤,清涼外,還應具有一定的治療效果。薄荷糖片的香精常用茴香腦,桉葉油素,薄荷腦,松油醇及藥用蜀葵根等浸出劑。
④糖果用香精的原料應選擇食品級香料。
同樣,飲料的加香除了與糖果的加香要求相近外,還應注意使用的香精形態應與飲料的外觀一致,如澄清透明的碳酸飲料應使用溶解性好的水溶性香精;稠厚的果汁飲料則應選擇具有混濁感的乳化香精,才會給加香制品增添天然果汁的逼真感。
其它的需烘烤食品在加香中應選用濃縮香精,用量較低,易分散。但應注意選擇耐高溫的香精,否則易受熱損失香氣;同時還需注意香精適用的PH范圍,應不與發酵粉反應,如PH小于6.5大于7,都會使香蘭素,檸檬油,橙油等香料被破壞。
2.煙草的加香
煙草里含有尼古丁等生物堿,糖類,淀粉,有機酸和內酯,酮等芳香化合物,在燃燒中生成的煙成分有精油,樹脂,氨基酸,焦香物質等。雖說煙葉的等級決定了煙草的質量,但加工制造,特別是加香,對煙草的改進是十分明顯的。因此,在煙草加香中應注意:
①根據不同的卷煙檔次選擇香精的種類,如高檔卷煙本身有良好的香氣和煙味,加香主要是襯托,修飾原有的煙香;而低檔卷煙的加香則應立足于減少雜氣,降低刺激性,改善煙味,香精香氣要濃郁;
②根據產品的香氣類型選擇香精香型,如卷煙有烤煙型,清香型等;
③根據煙草的加香工藝,加香部位選擇香精,如是濾嘴加香,還是梗絲加香等;
④應選擇安全性高,穩定性好的香精;
⑤所選香精要與其它配合料的良好配合,如選擇的香精應與能抑制咽喉刺激,降低PH的酒石酸,檸檬酸的較好配合。
3.酒類的加香
不同的酒具有不同的色,香,味和品味群,好酒必須是清澈晶瑩,各味調和,醇滑綿柔,唇齒留香的。因此,酒類的加香應注意所選的香精無論從顏色,溶解度(以醇溶性香精為好),香韻,香氣上都應與所調產品相適應;此外,所選香精還應能掩蓋酒中原有的刺激性醇味,但又不濃烈嗆人,留香時間長。
(三)其它制品的加香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香精還應用在一些日用,工業產品的賦香上,如塑料制品,紙制品,殺蟲水等,以掩蓋這些產品本身不受歡迎的原料氣味。下面簡單介紹幾種常用制品的加香。
1.工業用制品的加香
為了改善工業生產中,特別是化工產品所用原料或制品的不良氣味,使它們更易為市場所接受,在生產中需加入工業香精。在加香中應注意:
①根據制品的要求及應用場合選定香精香型;
②根據加工工藝及條件確定所用的香精,如橡膠,塑料制品在成型時有較高溫度,則應選耐高溫的香精;
③淺色或無色制品所使用的香精的香原料也應為無色或淺色,不影響制品的外觀;
④香精應與其它添加劑不發生化學反應,并良好相容,不遷移等;
⑤香精較好的穩定性和持久性。
2.飼料的加香
飼料加香主要是為了改善飼料的氣味,迎合各種養殖動物的"口味",提高飼養效果。因此在加香過程中,與食品的加香有著相近的要求。同樣應注意:
①選擇對動物無毒,無副作用的香精;
②選擇與飼養動物嗜好性相同的氣味的香精;
③香精應在飼料生產的工藝條件下穩定存在,不發生變異或損失。
3.安全產品的加香
在一些危害性大,無色,無味的物質中加入特殊的臭味(賦臭劑),提醒人們它的存在,同樣也屬于加香,如在精制后的煤氣中加入乙基硫醇等臭化合物。但此類賦臭劑的選擇應注意:
①選擇對人,畜無害的香精;
②香精的氣味應是比較特殊的臭味;
③極微量就能嗅到;
④使用后不影響環境;
⑤較穩定,且易于制品相溶解。
因此,在加香過程中,既要考慮使用對象和加香制品的要求,又要注意香精的物理化學性能能否適應加香工藝的要求,香原料的級別對安全性的影響等因素。只有全面綜合性地考慮并在加香制品中進行應用試驗,才能取得各方面都滿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