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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料制品的專門名詞是有規定意義和其制備工藝要求的。調香者了解其確切意義很有必要,以便在調香工作中應用香料制品時有所選擇或免生差錯。
用于描述調香技藝術語的詞匯,也是有其特定意義的,但這些詞匯的確切含意,有時由于主觀因素較多,往往會因“流派”而有些區別,不能完全一致。
一、香料香精制品名詞
精油:從廣義上說,精油是指從香料植物或泌香動物中加工提取所得到的揮發性含香物質制品的總稱。但通常是指用水蒸汽蒸餾法、壓榨法、冷磨法、干餾法(極少數)從香料植物中所提取到的含香物質的制品。這些制品,在常溫下多呈液態,只有少數品種呈固態。“精油”這個名詞相當于英語中的“Essential Oil”。在稱呼某一種“精油”時,往往出于簡便的原因,將“精油”中的“精”字省略:如“薄荷精油”,也可簡稱“薄荷油”。又如用水蒸汽蒸餾法制取的鳶尾(精)油,因在常溫下呈固態,也可稱之為鳶尾凝脂等。
除萜精油:為了提高或改進某些精油在低濃度乙醇或某些食用有機溶劑中的溶解度(防止渾濁),并使之用于低濃度乙醇加香水劑或含水量較高的飲料中能呈澄清溶液而不發生油/水分層之弊,或者為了提高或改進某些精油的主要香氣與香味,或者為了能使某些精油在貯藏時不易產生酸敗氣息或生成樹脂狀聚合物等的原因,通常采用減壓分餾法,或選擇性溶劑萃取法,或分餾-萃取聯用法將精油中所含的單萜烯類化合物(C10H16)或倍半萜烯類化合物(C15H24)除去或除去其中的一部分,這種處理后的精油,前者習稱之為“除單萜精油”(Terpeneless Oil),后者習稱之為“除倍半萜精油”(Sesquiter Peneless Oill)。為了簡便起見,也可將“精”字省略,如稱“除萜香檸檬油”及“除倍半萜甜橙油”等。
精制精油:是指通過用再蒸餾或真空精餾處理過的精油,其目的是將精油(源油)中某些對人體不安全的,或帶有不良氣息的,或含有色素的成分除去,用以改善質量,這類成品,總稱為“精制精油”(Refined Oil)。如果是用再蒸餾法取得的精油成品,稱為“再蒸餾油”(Redistilled Oil);如果是用真空精餾法取得的精油成品,稱為“精餾精油”(Rectified Oil)。
濃縮精油:為了適應某些香精的調配時的香氣或香味以及強度的要求,采用真空分餾或萃取或制備性層析等方法,將精油(原油)中某些無香氣價值的成分除去后的精油成品,稱為“濃縮精油”(Concentrated Oil)。根據濃縮的程度,可冠以“兩倍”、“五倍”或“十倍”等的稱呼。如由原來100份(重量)原油濃縮至50份(重量)者,稱為“兩倍油”(Two-Fold Oil);如濃縮至10份(重量)者,則稱為“十倍油”( Ten-Fold Oil)等。
配制精油:為了降低成本或彌補天然品的供應不足,采用人工調配的方法,制成近似該天然品香氣和其它質量要求的精油,習稱這種制品為“配制精油”(Artificial Oil)。
重組精油:有些精油中含有對人體皮膚有害的成分(如引起光敏中毒或有較大的刺激性等),為了使其符合安全應用,人們采用一定的方法去除有害成分,不補入或補入一些其它物質,使其香氣和其它質量要求與該天然品相近似,這種精油稱之為重組精油(Reconstituted Oil),如“重組香檸檬油”、“重組香茅油”等。
浸膏:從廣義上說,是指用有機溶劑浸提香料植物器官中(有時包括香料植物的滲出物樹膠或樹脂)所得的香料制品。成品中應不含原用的溶劑和水分,不過通常是指用有機溶劑浸提不含有滲出物的香料植物組織(如花、葉、枝、莖干、樹皮、根、果實等)中所得的香料制品,成品中應不含原用的溶劑和水分。在大多數情況下,浸膏中含有相當數量植物蠟、色素等。在室溫時,它呈蠟狀固態;有時有結晶物質析出,也不全溶于乙醇中,浸膏這個名詞相當于英語中的“Concrete”。
單離品:是指用物理或化學方法從天然精油中分離出來的某種致香成分化合物。如從薄荷油中取得薄荷腦。用這種方法取得的香料產品統稱為單離品。單離品這個名詞相當于英語中的“Isolate”。
辛香料:一般來說,辛香料是指專門作為調味用的香料植物(其枝、葉、果、籽、皮、莖、根、花蕾等),有時也指從這些香料植物中制得的香料制品。辛香料這個名詞相當于英語中的“Spice ”。
香精基:香精基是一種香精,但它不作為直接加香使用,而是作為香精中的一種香料來使用。香精基應具有一定香的香氣特征,或代表某種香型。
凈油:從廣義上說,凡是用乙醇萃取浸膏或香樹脂或香脂或含香蒸餾水(用水蒸汽蒸餾某些香料植物的過程中,冷凝后的水液中含有溶解于水中的或難于進行油水分離的致香成分的餾出液)的萃取液,經過冷凍處理,濾去不溶于乙醇中的全部物質(多半是蠟質,或者是脂肪,萜烯類化合物),然后在減壓低溫下,謹慎地蒸去乙醇,所得產物統稱為凈油。具體地區分,這些制品應分別是:浸膏凈油、香樹脂凈油、香脂凈油和含香蒸餾水凈油。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凈油是液態,它應全溶于乙醇中。凈油這個名詞,相當于英語中的“Absolute”。
冷法酊劑:是用一定濃度的乙醇在室溫下(不加熱)浸提天然香料所得的乙醇浸出液,經過澄清過濾的制品,統稱為冷法酊劑。在這些天然香料中,包括香料植物(或藥用植物)及其滲出物如樹膠樹脂、天然油樹脂以及泌香動物的含香分泌物。冷法酊劑中都含有相當量的乙醇。冷法酊劑這個名詞,相當于英語的“Tincture ”。
熱法酊劑:用一定濃度的乙醇,在加熱(一般>60℃)或加熱回流的條件下,浸提天然香料或香脂,所得的乙醇浸出液,經冷卻,澄清過濾后的制品統稱為熱法酊劑。在這些天然香料中,包括香料植物(或藥用植物)及其滲出物以及泌香動物的含香分泌物.熱法酊劑中都含有相當多的乙醇.熱法酊劑這個名詞,相當于英語的“Infuaion”。
定香劑:定香劑是一種物質,它可能是一種“單一”的化合物,也可能是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化合物組成的混合物,也可能是一種天然的混合物。定香劑是香精的組成之一,它在香精中的作用是使香精中的某些容易揮發的成分減慢其揮發速度,從而使整個香精的揮發期限較不加入該定香劑者有所延長;或者是使整個香精的揮發過程中都帶有某一種香氣。定香劑這個名詞相當于英語中的“Fixative”。
定香劑大體上可分為四種類型:
(l)真正定香劑。是運用它的高分子結構的吸附作用,來延緩香精中其它成分的蒸發作用;這類定香劑的典型品種為安息香樹膠樹脂。
(2)“專門”定香劑。這類定香劑本身具有一種特殊香韻,加入到香精中后,能使該香精在整個蒸發過程中都帶有該特殊香韻。這類定香劑對延緩香精的蒸發期限的作用并不顯著。典型的“專門”定香劑如橡苔浸膏或橡苔凈油。
(3)提揚定香劑。這類定香劑在香精中是作為“香氣的載體”或增效劑來使用,使香精的其他組成的香氣有所增強和改善,同時使香精整個香氣擴散力與持久力都有所提高,這類定香劑常用于香水香精,典型的品種如天然麝香與靈貓香。
(4)所謂定香劑。這類定香劑多半是無嗅或者香氣較弱的結晶體或粘稠液態物質,沸點較高。用在香精中,主要是取其能提高香精沸點的作用,它們本身的香氣(如果有的話)對香精香氣僅起次要作用,還能使香精中某些香氣的不夠平衡與粗糙之處有所改善,這類定香劑雖不夠理想,但使用較廣。典型的品種如鄰苯二甲酸二乙酯、脂檀油(Amyris Oil)等。
香樹脂:是指用有機溶劑浸提香料植物滲出的樹脂樣物質所得的香料制品,成品中不應含有原用的溶劑和水分,香樹脂多半呈粘稠液態,有時呈半固態或固態。香樹脂這個名詞相當于英語中的“Resinoid”。
香膏:是香料植物由于生理或病理的原因而滲出帶有香成分的樹脂樣物質。香膏大半呈半固態或粘稠液體,不溶于水,而全溶或幾乎全溶于乙醇中;在烴類溶劑中只部分溶解。香膏這個名詞相當于英語中的“Balsam”。
樹脂:是指天然樹脂和合成樹脂。天然樹脂是植物滲出植株外的萜類化合物因受空氣氧化而形成的固態或半固態物質,不溶于水,如黃連木(Mastic)樹脂,楓香(Liq uidambar)樹脂等,但大多數天然樹脂是沒有香氣的。合成樹脂是將天然樹脂中的精油去除后的制品,典型的品種如松香。樹脂這個名詞,相當于英語中的“Resin”。“巖薔薇樹脂”和“橡苔樹脂‘都是誤稱,前者是指巖薔薇浸提物的一個餾分,后者是指用熱乙醇法浸提橡苔所得的制品,還常常少許加入一些合成香料。
油樹脂:有天然油樹脂和經過制備的油樹脂之分。這兩種油樹脂都全部是或主要是由精油和樹脂所組成。天然油脂是樹干或樹皮上的滲出物,通常是澄清、粘稠、色澤較淺的液體,典型的品種如柯巴(Copaiba)香膏。經過制備的油樹脂是指采用能溶解植物中的精油、樹脂和脂肪的無毒溶劑浸提植物藥材,然后蒸去溶劑所得的液態制品.它們通常是色澤較深而不均勻的液態物質.人們熟知的經過制備的油樹脂品種為姜油樹脂。油樹脂這個名詞,在英語中相當于“Oleo-resin”。這類制品多半是辛香料的提取物,它們在味覺上有好的效果,多用于食用香精中。
樹膠:有天然的也有合成的,嚴格地說樹膠應是水溶性的物質。在調香工作中有時將這個名訶用來代表樹脂。樹膠這個名詞,相當于英語中“Gum”。
樹膠樹脂:是樹木或植物的天然滲出物,包含有樹脂和少量的精油,所以正確的名稱應是“油-樹膠-樹脂”,它們部分溶于乙醇、烴類溶劑、丙酮或含氯的溶劑。由于其中含有樹膠所以也部分溶解于水,與水攪碾后能形成乳劑。精油與樹脂部分則溶于乙醇與上述的溶劑。“蘇門答臘”(Samatra)安息香是一種香膏式的典型的樹膠樹脂。樹膠樹脂這個名詞,相當于英語中的“Gum Resin”。
油-樹膠-樹脂:是植物或樹木的天然滲出物,其中含有精油、樹膠與樹脂,典型的品種是沒藥(Myrrh)油-樹膠-樹脂。這類產品只部分溶于乙醇和烴類溶劑。油-樹膠-樹脂這個名詞相當于英語中的“Oleo-Gum-Reain”。
香脂:用脂肪(或油脂)冷吸法將某些鮮花中的香成分吸收在純凈無臭的脂肪(或油脂)內,這種含有香成分的脂肪(或油脂)稱之為香脂。香脂這個名詞,相當于英語中的“Pomade”
泄馥基:泄馥基是含氨基的香料(通常是鄰氨基苯甲酸的酯類)與醛類香料的縮合產物(釋出一分子水)。一般說來,泄馥基的香氣較持久,但有導致變色的因素。泄馥基這個名詞相當于英語中的“Schiff Base”。
二、調香中常用的術語
在調香工作中所用術語,大體上可劃為有關香氣或香味方面的描述用詞和對香精香氣結構解析時的用語,以及敘述香精中不同香料組分的作用方面的術語。
氣息:是用嗅覺器官所感覺到的或辨別出的一種感覺,它可能令人感到舒適愉快,也可能令人厭惡難受。氣息這個術語在英語中相當于“Odor”或“Odour”。
香氣:是指令人感到愉快舒適的氣息的總稱,它是通過人們的嗅覺器官感覺到的。在調香中香氣包括香韻或香型的涵義。香氣這個術語在英語中常用“Scent”,或“Fragrance”或“Perfume”等。
香味:是指令人感到愉快舒適的氣息和味感的總稱,它是通過人們的嗅覺和味覺器官感覺到的。香味這個詞在調香中用于描述食用香料或香精香與味的特征。在英語中相當于“Flavor”或“Flavour”。
氣味:用來描述一個物質的香氣和香味的總稱。這個術語在英語中相當于“Aroma”。
香韻:用來描述某一香料或香精或加香制品的香氣中帶有某種香氣韻調而不是整體香氣的特征,這種特征,常引用有代表性的客觀具體實物來表達或比擬,如:xx帶有玫瑰香韻或帶有動物香香韻,或帶有木香香韻等。香韻的區分是一項比較復雜的工作,描述不同香韻的用詞選擇問題也是艱巨的,這將在香氣分類一節中述及。香韻這個術語,在英語中相當于“Note”。有時也可用感覺上的特征來表達,如甜韻,鮮韻等。
香型:用來描述某種香精或加香制品的整體香氣類型或格調。如xx的香氣屬于花香型,或屬于果香型,或茉莉型,或東方香型,或古龍(科隆)型等。香型這個術語,在英語中相當于“Type”。
頭香:是對香精(或加香制品)嗅辨中最初片刻時的香氣印象,也就是人們首先能嗅感到的香氣特征。頭香亦可稱之為頂香,它是香精整體香氣中的一個組成部分,一般是由香氣擴散力較好的香料所形成。頭香這個術語,相當于英語中的“Top Note”。
體香:亦可稱為中段香韻,是香精的主體香氣,每個香精的主體香氣都應有其各自的特征,它代表這個香精的主體香氣。體香應在頭香之后,立即被嗅覺感到香氣,而且能在相當長的時間中保持穩定和一致。體香是香精的主要組成部分,在英語中相當于“Body Note”或“Middle Note”。
基香:是香精的頭香與體香揮發后,留下的最后的香氣。這個香氣一般是由揮發性很低的香料或某些定香劑組成。基香亦可稱之為尾香。相當于英語中的“Basic Note ”。
和合:將幾種香料混合在一起后,使之發出一種協調一致的香氣。這是一種調香工作中的技巧。和合這個術語,在英語中相當于“Blend”或“Blending”。用作和合的香料稱之為和合劑。
修飾(修飾劑):是用某種香料的香氣去修飾另一種香料的香氣,使之在香精中發出特定效果的香氣。它也是調香工作中的一種技巧。修飾這個術語,相當于英語中的“Modify”。用作修飾的香料,稱它為修飾劑,英語中相當于“Modifier”。
諧香:是由幾種香料在一定的配比下所形成的一個既和諧而又有一定特征性的香氣,它是香精中體香的基礎。諧香這個術語,相當于英語中的“Accord”。
穩定性:在調香技藝中,穩定性有兩種涵義:一是指香精香氣的穩定性,這就是說香精的整體香氣,尤其是它的體香特征要在較長的時期內不能有明顯的變化,換句話說,就是要在較長的時期內,其香型穩定不變;二是指這個香精在加香介質中,除了香氣特征、香型能穩定外,還應不影響加香介質的色澤、澄清度、乳化等理化性能及原有的功能。
香勢(氣勢):亦可稱為香氣強度。這是指香氣本身的強弱程度。這種強度可通過香氣的檻限值來判斷。檻限值愈小則強度愈大,這個術語相當于英語中的“Odor Concentration”。
嗅盲:是嗅覺缺損現象之一,是指完全喪失嗅感功能,完全嗅不出任何氣息,在英語中,這種缺陷稱為“Anosmia”。
嗅覺暫損:由于患病或神經受損(如患感冒、鼻炎等)或精神分裂而對某些氣息或香氣的嗅感能力下降或暫時失靈。這種現象,在英語中稱為“Hyposmia”。
嗅覺過敏:由于生理上的因素,對某些香氣或氣息的嗅感不正常,或是特別敏感,或是特別遲鈍。這種現象,在英語中稱為“Hyperosmia”。